正义网讯(通讯员曾甜甜 柯美中)低价进高价卖,这是大家熟知的买卖逻辑。但李某却一反常态,选择高价买进香烟后低价卖出,只为捏造有倒卖烟酒的“特殊渠道”,从而获取朋友信任实施诈骗。近日,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阳新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。
“市场上进货1000元一条的香烟,他880元就可以拿到,看起来似乎真的有‘渠道’!”2021年9月,李某联系开超市的好友贾某,称自己与省烟草局有“关系”,可以低价帮忙购入香烟。贾某考虑自己的超市日常也确实需要进货,便转给李某3万元,让李某“代购”。收到钱的李某,在市场上以930一条的价格收购一批香烟,再以880元的价格卖给贾某。
“我这么做是为了让他尝到甜头……”为了获取信任,李某“放长线钓大鱼”,又陆续给贾某超市送了几批“低价烟”。两个月后,“亏损”的李某开始“收网”,告诉贾某倒卖香烟这个生意“利润可观”,可以合伙一起干。随即,贾某转给李某30万元用作“投资”。
与此同时,通过对贾某的一番“操作”,李某的“生意经”开始在朋友圈流传。为了营造自己有赚“大钱”能力的假象,李某多次请朋友吃饭、唱歌等。待时机成熟后,李某便虚构有“特殊渠道”可以低价购入香烟,引诱身边伙伴以入股投资的形式合伙做“生意”,并承诺按月给予分红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更多的朋友开始相信李某,纷纷向其转账“投资”。同时,为了避免事情败露,每次转账后,李某都会要求朋友删掉记录,并且以只跟一个人合作为由,不让其告知其他人。
收到“投资”后的李某会将一部分资金投入“亏本”的香烟买卖,用来骗取更多人信任,另一部分则以拆东墙补西墙、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操作,持续向朋友吸收资金。为弥补日渐变大的财务窟窿,李某后期还谎称自己有做白酒的路子,继续诱骗朋友进行“投资”,共骗取十余名受害人钱财500余万元。
2022年9月16日,该案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该院审查后认为,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多名受害者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近日,阳新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网购“低价”香烟线下倒卖?当事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
从网上购进大量低价香烟进行兜售,本想借此大赚一笔,却不知经营香烟需要一定资质,最终不仅未赚到钱款,反而还让自己涉嫌犯罪。
前天,奉贤公安分局南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小店内发生买卖纠纷。南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,经现场了解,系一名叫符某婷的女子向小店兜售香烟,因店家怀疑香烟有假,发生纠纷而报警。
正当民警在处理该起纠纷时,下午17时许,又有一名群众来派出所报案称,其下午从一黑衣男子处低价收购的10条香烟均疑似假烟,金额达6000元。
民警发现,两起警情涉及香烟均为同一品牌,且均被人怀疑系假烟,如此高度一致的报警记录立即引起民警注意,民警判断两起警情应该有所关联,遂立即对两起警情进行比对分析梳理研判。通过当事人提供信息及调阅案发地附近公共监控,民警很快锁定一辆轿车,并在本区奉浦街道高州路附近抓获两名男子符某包、万某文。随后,通过与烟草公司联合执法,民警共计查获并扣押疑似假烟158条,涉案价值15万余元。
原来,符某婷、符某包系姐弟关系,符某婷、万某文系夫妻。此前,符某婷从网上以300元每条的价格购进大量香烟,而该种品牌知名品牌香烟为980元每条。符某婷、符某包、万某文3人通过向路人或打着收烟广告的小店进行低价兜售,本想大赚一笔,不想事情很快败露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符某婷、符某包、万某文在未取得烟草售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香烟,涉嫌非法经营罪,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同时,查扣香烟也已送烟草公司进行鉴定。
根据我国《烟草专卖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:香烟属于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,从事卷烟生产、批发、零售均需领取许可证,且只能在当地有批发资质的烟草公司进货。在此,警方也提醒那些正在从事或想要从事同类非法经营活动的人们,应立即停止不发经营活动,彻底打消念头,合法经营才是发家致富之道。